新冠疫情引发的法律问题及初步意见(七)

家事法律方面

 

 1.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对家事领域当事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首先,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可能会对当事人具体民事权利的内容及实现产生影响,主要包括结婚离婚、子女抚养及探望、监护等。其次,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可能会对当事人权利相关的期限产生影响,主要涉及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2.在新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婚姻登记暂停办理,对当事人有何影响?

  答:对打算结婚的人来说,受疫情影响没能办成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不能成立。即使双方已举办婚礼或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相互间仍无夫妻关系。符合事实婚姻要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除外。

对打算协议离婚的人来说,受疫情影响没能办成离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便不能终止。即便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并且事实上分开生活,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双方仍互为夫妻。对于婚姻登记部门如何在疫情期间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部门。

  3.如果家中的大人因疫情被集中隔离,而家中的未成年人无人照顾,即家长无法履行监护责任,该如何处理?

  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因疫情被隔离,原则上不会导致其丧失监护能力,原监护关系依然存续。监护人因此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或组织。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因监护人被隔离而处于无人照看状态的,应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无法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或者监护人拒不委托他人代为监护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按照《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作出应急处置。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又不委托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对因疫情导致生活没有着落的未成年人,无论其原因如何,原则上由民政部门承担兜底性的救助和临时监护责任。

  4.离婚当事人一方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对子女直接抚养权有什么影响?

  答:一般情况下,就离婚案件中的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结合子女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子女的意愿综合作出裁判。因为疫情不属于长期影响因素,感染病毒不意味着抚养子女能力的丧失,故该因素仅为确定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综合考虑因素之一,而不应作为决定性因素。

  至于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感染新冠病毒,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需要变更抚养关系。抚养关系的变更须符合法定情形,关键看感染病毒一方是否因本次疫情而确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以目前新冠病毒的治疗效果来看,该类疾病并非不能治愈,故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感染新冠病毒并非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定情形,是否需要变更由法院综合前述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5.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其可否主张减少或中止支付子女抚养费?

  答:无论是否婚姻存续,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被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并非是减少或中止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法定事由。如果确实因此导致生活困难、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主张减少甚至中止支付子女抚养费。

6.新冠状病毒疫情对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有何影响?

  答:探望权的行使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单是发生疫情,原则上不会影响父母探望权的存续。但结合当前新冠病毒传播的速度、途径及范围,应当减少人际的交往,因此,应尽量避免探望子女而可能产生的感染机会。如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如感染新冠病毒,其行使探望权极有可能向子女传染病毒,无益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此情形下应中止探望。该方病愈后,探望自动恢复。

  7.疫情期间,能否以具有传染性为由,对已经或可能感染了新冠病毒的家庭成员不管不顾?

  答:家庭成员患有传染病,并非免除当事人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事由。属于抚养、扶养及赡养权利人的家庭成员,尽管已经或可能感染新冠病毒,当事人仍应承担抚养、扶养及赡养义务,否则可能构成遗弃。

  8.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如何有效设立遗嘱?

  答: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无论病情轻重,订立遗嘱均须遵循法律规定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之规定,通常情形下公民可通过下列任一形式订立遗嘱:

  公证遗嘱,由患者本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患者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并附年、月、日。

  代书遗嘱,由患者本人陈述,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患者本人签名。

  录音遗嘱,由患者本人在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口述,并制作录音。

  口头遗嘱,由患者本人口头陈述,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限危急情形下采用,危急情况解除后,患者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重新设立遗嘱的,该口头遗嘱归于无效。

  鉴于司法实践中,遗嘱可能会因为某些瑕疵被法院认定无效,建议有此方面需求的患者联系专业人士获得帮助。如果需要进行遗嘱公证的,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具体办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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